相信大家都有被刺瘡的經驗,我舉幾個例子:
很多很多年前,高中的時候都是吃外食:便當,因為懶的緣故,竹筷都是用右手直接對著桌子搓下去,那次就這樣一條竹纖維刺穿手掌鮮掌肉。這事因為教訓太深刻了,至此不忘。
有好幾次則是去摸花草被細刺傷,因為太多次也印象深刻,自己卻不記教訓。
上週去幫忙種玉米,當然是快樂的。差不多星期二我才發現左手食指好像被刀割傷了。像這種傷口發生在我身上非常多次,事發當時怎麼回事完全沒印象,傷口就那樣自己出現不自知,直到痛了才知道。
這次傷口我也自動當成一樣的傷口,我的處置方式就是不處理。誰知一天比一天痛,昨天我細看才發現有可能是刺瘡,以前都是用針挑,這次我卻想驗證是傷口還是刺瘡,所以用剪刀剪掉整個傷口,當然傷口被剪掉就不痛了。
你一定說我瘋了,沒騙人,剪完就輕鬆多了,天亮就恢復如常。很顯然是刺瘡。
怪的是,刺傷明明比起刀傷來說根本微不足道,可是普通傷口不論撞傷切傷擦傷挫傷,久了自癒即可。被細微不可察的透明細毛刺傷,卻是放愈久愈嚴重,不處理絕對讓你受不了。
好像人總是排外,總是不相信陌生人。當然傷害你最深的人也因此常常是你最相信的人。說回正題,細如毫毛也一樣要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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